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8 09:41:06 编辑: 中国民商法律网
1. 自由,不是无拘无束;自由,是做法律允许之事的权利。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钟书峰 译
2. 世界上一切权利都是经过斗争而得来的。
——[德] 耶林《为权利而斗争》 刘权 译
3. “戏谑”是为了让“认真”产生更好的效果。
—— [德]耶林《对法学的戏谑与认真》张焕然 译
4. 关怀与人道才是人们心目中的正当权威。
—— [意] 贝卡里亚 《论犯罪与刑罚》钟书峰 译
5. 人生而自由,却处处受枷锁束缚。
—— [法] 卢梭《社会契约论》高咏 译
6. 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源自社会,而不是自然状态。
—— [法]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姜敏等 译
7. 群体的无意识行为取代了个体的有意识行为,这是现时代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 【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陈昊 译
8. 对待法律的合适态度,应该是审慎而非颂扬。
——【英】哈特《法律的概念》许家馨等 译
9. 法律知识是很重要,辩护技巧与起草文书的技巧也很重要,但传统观点认为,法律人的独特性在于他们还拥有一些与此不同的东西。
—— [美]肖尔 《像法律人那样思考》雷磊 译
10. 提供一种更好的洞见(offering a better insight)是法律人或其他有关人等的主观需要。理论的目标就是建构现实,以使我们易接近之、把握之、理解之。
——【比】胡克《法律的沟通之维》孙国东 译
11. 刑事制裁既是人类自由的主要保障,也是人类自由的主要威胁。审慎和人道地使用刑事制裁,它是人类自由的保障。
—— 【美】帕克《刑事制裁的界限》梁根林等 译
12. 你能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
——【法】阿德玛·艾斯梅因 《欧陆刑事诉讼史》 郭硕等 译
13. 自夏以后经历了四千多年的发展,中华法制文明的历史代代相传,革故鼎新,从未中断,其连续性、系统性、完整性是世界上其他文明古国所不具备的。
—— 张晋藩 《中华法制文明史(古代卷》
14. 探索中国法律文化之道,就是追寻中国法律文化的原理和方法及其意义。
—— 张中秋 《原理及其意义 探索中国法律文化之道》
15. 历史不仅仅存在于过去之中。现在和未来都孕于历史之中。我们对历史的认识是与对现在的认识相连的,历史是现在的起点并趋向未来。
—— 李鸣 《法的回声:中国法律思想通识讲义》
16. 慎终追远的内在的感恩的仁,不应该远去。它不应该成为慎终追远的对象,而应该生活在生活中。
—— 董彦斌《儒家的世界:300年恒与变》
17. 律师实务的作用和意义,绝不限于解决具体问题。重要的是,通过解决问题去表现一种世界观,去体现我们民族的特征、时代的特点,去反映芸芸众生的愿望和需求。集中到一点上,即要体现一种力量,借以创造一个合乎理想的环境,推动和谐秩序、美的境界的建立。
—— 张思之《我们律师》
18. 法律不仅要关心大多数人,而且要关心少数人,因为,法律是跟所有人有关的。
—— 刘星《西窗法语》
19. 言论自由就像空气一样属于人的基本需要,它无需任何论证。
—— 萧瀚《法槌十七声:西方名案沉思录》
20. 只有用心去领会法律的精神,冰冷的法条才有温度,非人格的制度才有生命,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才会变得可爱。
—— 梁治平《法律后面的故事》
21. 一部漫长的世界法律史,其实,便是一部“好习惯”与“坏习惯”的漫长战争史,也是一部“天理人权”与“统治阶级意志”的抗争史。
—— 余定宇 《寻找法律的印迹》
22. 从契约到身份(指特定社会角色),是为了减轻自由的代价,减弱契约的消极意义,使自由更有保障。
—— 徐国栋《民法的人文精神》
23. 要促使人们遵守法律,不去实施违法行为,就不能不“剥夺违法者违法所得的利益”。
—— 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
24. 实现法治的一个前提是一个社会必须要诚实,注重权力制衡,相信法律和法官。
—— 於兴中《法治东西》
25. 法律表示平等而非支配,最纯正的法律是一种平等关系而非在上者和在下者的关系。
——【美】博登海默《博登海默法理学》 潘汉典 译
26. 正义赋予律师的角色是“替坏人辩护”,避免“坏人”的权利受到侵犯,避免“好人”被当成“坏人”误伤。
—— 黄文伟《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60堂出乎意料的法律微课》
27. 在从事法学学术研究时,要有科学的精神、正义的追求和独立的学术人格,要有对国家、民族负责的责任感。
—— 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与写作方法》
28. 法律有漏洞,犹如我们住的房子有漏洞,平常一下雨就哗哗漏水,必须请泥瓦匠将房顶上的漏洞填补起来,否则我们没办法居住,法律上的漏洞,道理相同,也要有人将漏洞填补起来,不填补起来,你那个案件就裁判不了。
—— 梁慧星《裁判的方法》
29. 活生生的正义需要从活生生的社会生活中发现,或者说,解释者必须联系社会生活事实理解正义理念。作为解释者,心中当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得不断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
—— 张明楷 《诈骗犯罪论》
30. 刑法客观主义是基本立场,也是方法论。
—— 周光权《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
31. 法律解释的目的并非“就法论法”,而在于准确适用法律,从而实现法的安定性和妥当性的平衡。
—— 王利明《法律解释学导论:以民法为视角》
32. 在民法总则的学习中,要注意总则与分则之间的协调性、《民法典》总则编与单行法之间的统一性,做到“目光在总分之间反复流转”。
—— 王利明《民法总则新论》
33. 深度融合科技与法律两大学科知识,在技术赋能司法与法律保障权利之间寻求一种动态的、有机的价值平衡。
—— 左卫民《数字司法的中国图景》
34.行政的生命在于裁量,行政法的中心任务就在于通过法治的方式有效解决行政裁量的问题。
—— 周佑勇 《行政裁量治理研究》
35. 我们需要从对“书本法律”的迷恋,转向对“社会中的法律”的高度重视。
—— 陈瑞华《论法学研究方法》
36. 一个从事法律实务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同样需要重新思考那些最基本的法律理念,并对法学前沿问题有一定的了解;而一个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也需要了解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所面临的一些挑战,对司法实务状况有准确的把握。
—— 陈瑞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37.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的刑法学体系是一项艰苦卓绝的理论再造过程,也是一项宏大的学科研究系统工程。
—— 李晓明《刑法学》
38. 基于法教义学的法律判断,实际上是基于人类长久历史积累的知识和经验而进行的判断,这有助于保证法律判断大体上合于理性。
—— 张翔《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
39. 有时,最好的辩论就是让人在辩论之余探讨自己,就是忍耐与缄默的完美结合。
——【英】盖瑞·斯宾塞《辩无不胜》孙林译
40. 我们应该在承认个人道德、社会生活的基础上强调社会利益,但必须牢记,这是一个自由意志人的生命。
——【美】庞德《普通法的精神》 唐前宏等 译
41. 经典往往是对特定时代重大问题的深刻思考和集中表达,这种思考和表达因其承载着对人类社会生活的普遍关怀而流传于世,经久不衰。
——《西方法学名著导读》张志铭 于浩 主编
42. 在改革型社会,法律总是自觉趋于满足社会需求和主张的演化之中。
——【英】梅因《古代法》郭亮 译
43. 法律的权能在其不丧失基本价值的同时还能保持与时俱进,这样的信心是建立在一种当今不能与过去割裂的信念之上。
—— 庞德《普通法的精神》唐前宏等 译
44. 将德法互补、互用,共同为治的法律传统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之中,以充分发挥历史的镜鉴价值。
——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45. 法律所承载的,是一个民族演化的累世叙事,而不光是数学般的定理和定论。要掌握法律的现在,须掌握其过去和未来。
——【美】霍姆斯《普通法》郭亮 译
46. 司法判决在维护形式理性的同时应当关怀实质正义,司法过程在坚持自主性的同时应当容纳民主性。
—— 何海波《实质法治: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
47. 人要在算法面前恢复自由,就必须提前对算法进行治理。
—— 张欣 《人工智能时代的算法治理:机制与方案》
48.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侵权法的统帅和灵魂,是侵权法理论的核心。
—— 杨立新《侵权责任法》
49. 一些法律制度的设计,本身就并不是完美无瑕的最佳方案,而往往可能是在多元利益冲突环境下进行权衡比较后作出的一种“利大于弊”的选择。这种选择完全可能使设计的制度从一开始就带有缺陷和漏洞。
—— 周友苏《中国公司法论》
50. 其实,法律是理念、是制度、是方法,也是一种文化,这四者不可或缺。
—— 江平《法治必胜》